“酿到他弑君杀父”——挑战礼教的叛逆精神
恩格斯指出:“我认为倾向应当从场面和情节中自然而然的流露出来,而不应当特别把它指点出来;同时,我认为作家不必要把他所描写的社会冲突的历史未来的解决办法硬塞给读者⋯⋯即使作者没有直接提出任何解决办法,甚至作者有时并没有表明自己的立场,但我认为这部小说也完全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恩格斯致玛·哈克奈斯》,1888年4月)。以此来对照分析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可以看到,曹雪芹的思想倾向正是从《红楼梦》中的“场面和情节中自然而然的流露出来”的,特别是通过他所精心塑造的男主人公贾宝玉的思想性格来表达的。恐怕谁也不会苛求一位文学家拿出解决社会出路和社会矛盾的“治世良方”,从这个意义上说,《红楼梦》“这部小说也完全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令人费解的是,《红楼梦》明明是一部小说,是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却不乏红学研究者认定其为作者的“自叙传”。胡适为始作俑者,俞平伯先生继其后(近年来,有论者说俞先生是不赞成胡适“自叙传”说的。但是,至今我们从他的《〈红楼梦〉简论》和《〈红楼梦〉研究》中读出的仍是渗透在文中的“自传说”,1954年我们并没有误读——李希凡)。贾宝玉明明是曹雪芹创造的一个精神世界内蕴丰富而性格复杂的鲜活生动的文学典型,却不乏红学研究者认定其为小说作者曹雪芹本人。我们想阐述的是,即便贾宝玉的生活性格、精神境界概括有作家自己的经历、思想感情以至个性特点,但贾宝玉却绝对不会是曹雪芹,正如鲁迅所阐述的那样:“即使曹雪芹整个都进了《红楼梦》,我们现在所觉得的却只是贾宝玉。”这就是文学创作的意义和使命。作家曹雪芹只是想在自己的作品中,通过对贾宝玉这个末世贵族之家的青年叛逆者的灵魂的发掘,书写他自己的“胸中块垒”,表现反封建的民主主义的人文理想和青春觉醒。
贾宝玉的“不肖”几乎是与生俱来的,在父亲贾政眼里就是不喜读书、不肯读书,这个罪名在宝玉周岁“抓周”时就确定了,从此便背上了“酒色之徒”的骂名。据说,宝玉小时也的确是调皮不肯读书,为全府上下所诟病。因此,“批”他的《西江月》的第一首,倒有四句是贬他不读书的,所谓:“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这不喜读书、不肯读书、不只成为贾政责骂、呵斥他的口头禅,也成了荣国府的主子和奴才的“共识”。试问,他们贾氏一门的老少男主子,有哪个人是喜读书或是比宝玉读得好的呢?包括贾政在内。连溺爱宝玉的老祖母也宣扬,他孙子体质单弱,是他老子逼他读书逼坏的。那善于揣摩老爷(贾政)心思的花袭人,也深知贾宝玉是不可能循规蹈矩按照老爷的愿望去读书的,还向宝玉贡献了哄骗政老爹的法子:
“假喜也罢,只是在老爷跟前或在别人跟前,你别只管批驳诮谤,只作出个喜读书的样子来,也教老爷少生些气,在人前也好说嘴。他心里想着,我家代代读书,只从有了你,不承望你不喜读书,已经他心里又气又愧了。而且背前背后乱说那些混话,凡读书上进的人,你就起个名字叫作‘禄蠹’,又说只除‘明明德’外无书,都是前人自己不能解圣人之书,便另出己意,混编纂出来的。这些话,怎么怨得老爷不气,不时时打你。叫别人怎么想你?”(第十九回)
宝玉的那些见解里当然有着孩子般的稚气,但它们也明显地透露出明清反理学思潮中那种对待圣人之书的异端思想的锋芒,那就是贾宝玉经常挂在嘴上的“混话”。所以连不识字的花袭人,都记得如此烂熟。这位政老爹究竟要儿子读什么书呢?曹雪芹虽然没有特别写到,却通过“入家塾”的一节趣话作出了明示。在和秦钟去家塾的第一天,贾宝玉去书房给贾政请安禀明“上学里去”,这位政老爹虽然先嘲骂了一顿,也还是向跟随儿子上学的李贵询问了贾宝玉的学习现状:
因向他道:“你们成日家跟他上学,他到底念了些什么书!倒念了些流言混语在肚子里,学了些精致的淘气。等我闲一闲,先揭了你的皮,再和那不长进的算帐!”吓的李贵忙双膝跪下,摘了帽子,碰头有声,连连答应“是”,又回说:“哥儿已念到第三本《诗经》,什么‘呦呦鹿鸣,荷叶浮萍’,小的不敢撒谎。”说的满座哄然大笑起来。贾政也撑不住笑了。因说道:“那怕再念三十本《诗经》,也都是掩耳偷铃,哄人而已。你去请学里太爷的安,就说我说了:什么《诗经》古文,一概不用虚应故事,只是先把《四书》一气讲明背熟,是最要紧的。”(第九回)
显而易见,在这位政老爹心目中,连《诗经》古文都不是该读的“书”;而是要“学里太爷”只把《四书》讲明背熟,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贾宝玉以此为阶梯谋个科举出身,走封建仕途之路,以封妻荫子、光宗耀祖。政老爹是很功利的,就是要规范贾宝玉走封建阶级的正统人生之路,以圆他自己“欲以科甲出身”的仕途之梦想。贾政逼贾宝玉会见“老爷”和宾客,如贾雨村之流,也无非逼他增长“仕途经济”的见识,学着走他们的路。金钏儿跳井后,贾宝玉失魂落魄地走着,撞在贾政身上,就遭到了这样的训斥:“好端端的,你垂头丧气瞎些什么?方才雨村来了要见你,叫你那半天你才出来;既出来了,全无一点慷慨挥洒谈吐,仍是葳葳蕤蕤。”(第三十三回)贾政的这些“规范”,恰恰是贾宝玉所憎恶和鄙视的。即使是大观园中那些“闺友”“闺情”的此类“规劝”,也同样激起了贾宝玉的强烈反感:
正说着,有人来回说:“兴隆街的大爷来了,老爷叫二爷出去会。”宝玉听了,便知是贾雨村来了,心中好不自在。袭人忙去拿衣服。宝玉一面蹬着靴子,一面抱怨道:“有老爷和他坐着就罢了,回回定要见我。”史湘云一边摇着扇子,笑道:“自然你能会宾接客,老爷才叫你出去呢。”宝玉道:“那里是老爷,都是他自己要请我去见的。”湘云笑道:“主雅客来勤,自然你有些警他的好处,他才只要会你。”宝玉道:“罢,罢,我也不敢称雅,俗中又俗的一个俗人,并不愿同这些人往来。”湘云笑道:“还是这个情性不改。如今大了,你就不愿读书去考举人进士的,也该常常的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也好将来应酬世务,日后也有个朋友。没见你成年家只在我们队里搅些什么!”宝玉听了道:“姑娘请别的姊妹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污了你知经济学问的。”袭人道:“云姑娘快别说这话。上回也是宝姑娘也说过一回,他也不管人脸上过的去过不去,他就咳了一声,拿起脚来走了。这里宝姑娘的话也没说完,见他走了,登时羞的脸通红,说又不是,不说又不是。幸而是宝姑娘,那要是林姑娘,不知又闹到怎么样,哭的怎么样呢。提起这个话来,真真的宝姑娘叫人敬重,自己讪了一会子去了。我倒过不去,只当他恼了。谁知过后还是照旧一样,真真有涵养,心地宽大。谁知这一个反倒同他生分了。那林姑娘见你赌气不理他,你得赔多少不是呢。”宝玉道:“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若他也说过这些混帐话,我早和他生分了。”袭人和湘云都点头笑道:“这原是混帐话。”(第三十二回)
这节描写内含是十分丰富的,它不只透露了宝、黛、钗、湘之间的思想感情的异同,也进一步揭示出贾宝玉对封建仕途经济的鄙视和不满,更显豁出宝黛的儿女真情,不仅仅是因为耳鬓厮磨、相互爱悦,更重要的是他们的爱情是建立在志同道合的相知的基础上,这才是“金玉良姻”终不能使贾宝玉忘记“木石前盟”的根因。
对待女孩子,贾宝玉一向是体贴与宽容的,何况是史湘云,他们自幼气味相投,关系融洽,她并非薛宝钗那样使他敬而远之的守礼淑女。这史湘云也是性情中人,也会娇嗔使气。宝玉从不恶言相向,平时也像对黛玉那样委曲求全。这次听到她的规劝,竟是如此的格格不入,贾宝玉一反常情,下了逐客令。显然是因为史湘云的话,触动了宝玉思想观念中最憎恶的封建正统的人生观。如果说贾宝玉对史湘云的这番规劝,还只是不留面子,那么,对此前劝过他的薛宝钗的又一次“劝诫”,则简直就是恶言相向了。
宝玉挨打后,贾母下令叫通知贾政,说打重了,要着实将养几个月才出门,贾宝玉“本就懒与士大夫诸男人接谈,又最厌峨冠礼服贺吊往还等事”,有了贾母的“尚方宝剑”,贾宝玉当然如鱼得水了,索性杜绝了亲友来往,甚至连晨昏定省都随便他了。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或如宝钗辈有时见机导劝,反生起气来,只说“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女儿,也学的钓名沽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这总是前人无故生事,立言竖辞,原为导后世的须眉浊物。不想我生不幸,亦且琼闺绣阁中亦染此风,真真有负天地钟灵毓秀之德!”因此祸延古人,除四书外,竟将别的书焚了。众人见他如此疯颠,也都不向他说这些正经话了。独有林黛玉自幼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等语,所以深敬黛玉。(第三十六回)
至于平素如袭人所指摘的宝玉的那些口头“狂妄”的言词,更是难以尽述。《四书》虽未被焚,可“时文八股”,却被他斥为是“最可厌的”,是禄鬼们借以“诓功名混饭吃”的工具。他还说过,“孔子是亘古第一人,只得要听他这句话”。显然他也未必真正尊重孔夫子,因为孔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就同他所崇尚的“凡山川之精秀只钟于女儿”相对立。何况儒家学说的三纲五常的道德伦理,他根本就不以为然。三纲中的第一纲是“君为臣纲”,可贾宝玉却认为,“文死谏”、“武死战”的君子们杀身成仁,“皆非正死”,“不如不死的好”。他还借写《婉姮词》颂扬巾帼林四娘之机,激烈地抨击了青州的恒王及其将士,以及封建王朝的文武朝臣和皇帝:“天子惊慌恨失守,此时文武皆垂首。何事文武立朝纲,不及闺中林四娘。”这些都可以窥见他叛逆精神的一斑。我们了解了贾宝玉丰富的内心世界,了解了他对男性贵族的丑恶腐烂的深恶痛绝,了解了他对封建正统观念的种种异端的看法和议论,了解了他的“女儿观”所形成的种种奇异的思想感情和行为,就会感知和认识到,贾宝玉虽是一个贵族少年,但在他的复杂性格中却强烈地表现出叛逆封建正统观念的人文新素质。
“不肖种种大承笞挞”,是贾宝玉的性格和封建势力正面冲突的重大事件,也是贾政与贾宝玉父子之间思想矛盾尖锐对立的总爆发,贾政已将其危言耸听到“明日酿到他弑君杀父”、“立刻打死”作极端处置的癫狂地步。而贾政毒打宝玉,指斥宝玉的两个罪名——“在外流荡优伶,表赠私物;在家荒疏学业,淫辱母婢”,却都是子虚乌有的谣言。
所谓“在外流荡优伶,表赠私物”,只是忠顺王府长史官告的刁状。贾政的问罪是:“该死的奴才!你在家不读书也罢了,怎么又做出这些无法无天的事来!那琪官现是忠顺王爷驾前承奉的人,你是何等草芥,无故引逗他出来,如今祸及于我。”(第三十三回)忠顺王府的人以己度人,把宝玉和名伶蒋玉菡一见如故的友情,看成贾宝玉对他的霸占,他们不承认也不允许蒋玉菡有人身自由权。而宝玉对蒋玉菡只有互相爱慕之心,实无腐朽玩弄之念。宝玉一贯不喜与上层士大夫交往,鄙视他们功名利禄、庸俗恶劣的思想,却和处在被压迫被侮辱地位的优伶讲友情,说明他确实具有摈弃封建等级的民主观念。
所谓“在家荒疏学业,淫辱母婢”,是嫉妒宝玉的贾环“手足相残”,使坏告的刁状:“我母亲告诉我说,宝玉哥哥前日在太太屋里,拉着太太的丫头金钏儿强奸不遂,打了一顿。那金钏儿便赌气投井死了。”贾政话未听完,已气得“面如金纸,大喝‘快拿宝玉来!’”(同上回)实际上,金钏儿是因与宝玉的几句玩笑话惹恼了王夫人被逐,含怨含冤而自尽,根本就没有“淫辱母婢”的事儿。因为“手足耽耽小动唇舌”,才有了“不肖种种大承笞挞”。即使贾政所信实的所谓“流荡优伶”、“淫辱母婢”的罪名完全成立,也不至于恨到“堵起嘴来,着实打死”的地步。因为贾宝玉的不肯读书虽非贾政目中所见,却是可以被“当奇事新鲜话儿去学舌讨好儿”,“吹到舅舅耳朵里”(黛玉语)。赵姨娘、贾环那样仇视贾宝玉,焉能不收集他的异端之论,去吹“枕边风”?焉能不如同“手足眈眈小动唇舌”那样,置宝玉于陷阱或险境?贾宝玉种种议论贾政岂能不知,又岂能不视为大逆不道,只是碍于贾母,少有这样的“管教”机会而已!贾政之所以会斥责“明日酿到他弑君杀父”,就是因为他看到了贾宝玉挑战封建礼教的离经叛道的不妥协的精神,明白它已成为脱了缰的野马,绝不可能被他改造和规范。
我们认为,贾宝玉是曹雪芹所创造的在“天崩地解”的封建社会末世出现的、富有鲜明时代特征的贵族青年叛逆者的典型形象,而绝不是时代的“怪胎”,也绝不可能是作者曹雪芹。他具有初步民主主义精神,他关心尊重、真诚地爱待周围的人们,不论身份的高低贵贱,没有贵族纨绔子弟的玩世不恭、蛮横霸道的恶习,尤其是他懂得尊重女性。在他的心目中妇女不是被压迫被玩弄的对象,而是世界上最纯洁的人,这在“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观念中自然是离经叛道了。其次,这种初步的民主主义精神,还表现在他对爱情和婚姻的追求上,他对林黛玉的生死不渝的爱情,是建筑在他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生活中,建筑在互相尊重了解、关心体贴、情投意合的基础上,建筑在他们对生活理想的共同追求中,这与我们现代人的爱情观几乎是相同的。更引人注目的是,贾宝玉对封建科举制度的反抗和蔑视,并由此扩大到对于封建主义世界观和做人标准的否定。他尖刻地讽刺和嘲笑那些热衷于功名利禄的人,说他们是“沽名钓誉”之徒,入了“国贼禄鬼之流”。他批评封建的仕途经济学问是“混帐话”,他既无心于死读博取功名的圣人之书,又不专心于八股技艺的修养,他用行动抗议着科举制度,否定着封建贵族家庭所规定的仕途经济的世俗的生活道路。但由于时代的阶级的局限,由于思想与视野的局限,贾宝玉的初步民主主义思想的萌芽并没有能突破封建贵族的人生观、世界观,他像曹雪芹一样虽有“觉醒”,却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真正的出路。
如果曹雪芹能够完成他的杰作,那《红楼梦》仙曲中的《飞鸟各投林》所唱出的,就一定是他要写的“大结局”:
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第五回)
其中“看破的,遁入空门”,就应当是贾宝玉的结局。曹雪芹肯定会让他所钟爱的男主人公在家族势败人散“飞鸟各投林”的悲剧中弃世出家,实现他同封建贵族阶级和“金玉良缘”的决裂,坚持他对他的“林妹妹”许下的忠贞不渝的爱情誓言!
总之,“行为偏僻性乖张”的贾宝玉,一生都在用自己的行动向封建贵族的宗法观念和礼教规范勇敢地挑战,最后用他自己的人生悲剧为我们吹响了向往自由、追求爱情和人性觉醒的反封建的号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