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黛爱情悲剧的解读
凡是读过《红楼梦》的人,无不被宝、黛的爱情悲剧所感动。清代的笔记小说里说,有人因读《红楼梦》感宝、黛之悲剧而致病致疯,可见其感人之深。似乎可以无须解读了,人们早已理解了。然而,以上所说的,还只是情之所感,而不是理之所喻。我这里所说的解读,是要对宝、黛爱情悲剧作理性的认识。我认为宝、黛爱情悲剧有以下几点新的意义,不可忽视:
一是新的爱情观念
《红楼梦》第六十五回尤三姐说:“终身大事,一生至一死,非同儿戏,只要我拣一个素日可心如意的人方跟他去。若凭你们拣择,虽是富比石崇,才过子建,貌比潘安的,我心里进不去,也白过了一世。”这话虽然是尤三姐说的,但分明是一种新的爱情观念。这话所以由尤三姐说出来,是因为符合尤三姐的身份。
在曹雪芹的时代,根本还说不上什么爱情观念,有的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是“门当户对”,根本没有什么自由恋爱、自由选择的问题。但曹雪芹却让尤三姐说了上述这一番话。这是一番在男女爱情史上惊天动地的话。他根本不把封建礼教当作一回事,他直接提出了三点反传统的主张:一是“终身大事,一生至一死,非同儿戏”,这就把婚姻问题与个人一生的幸福结合了起来,这是人的一种觉醒的意识。二是要“拣一个素日可心如意的人”,这就是要独立自主,自己选择,不能由人支配,不能“凭你们拣择”。三是“我心里进不去,也白过了一世”,这就是说自己选择的人必须是“心里”“进得去”的人,也就是真正知心如意的人。上面这种观念,与当时占正统地位的婚姻观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等,没有一丝一毫的共同之处。
这样的爱情观念,并非只有尤三姐独有,事实上,曹雪芹笔下的宝、黛爱情,完全充分地体现了以上三点,而且写得更加深刻动人、更加曲折。其所以如此,是宝、黛两人的身份教养与尤三姐截然不同,尤三姐简单明了的话,在宝、黛心里口里要文雅含蓄隐蔽得多。限于篇幅,这里不可能把宝、黛恋爱过程的许多深刻的心理描写引出来。
二是新的爱情方式
在《红楼梦》以前的爱情描写,基本上只有一种模式,这就是“一见倾心”或“一见钟情”式。这种方式,也是社会的现实反映。因为在封建社会,“男女授受不亲”,“非礼勿视,非礼勿言”,男女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如何可能恋爱?所以难得有机会“一见”,自然也就“钟情”了,这是封建社会的礼教所造成的。除此以外,那就是非婚姻的发生性关系,或者完全封建式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两种当然都不是恋爱或爱情,所以这里无须论及。
曹雪芹笔下的宝、黛爱情,却与此完全不同,是一种全新的爱情方式:一是男女双方从孩提时起,即朝夕相处;二是他们的爱情是渐生渐长渐固,固到生死不渝,而不是“一见倾心”;三是在爱情过程中,还有曲折,还有新的人选的加入,还有在生活中的自然比较,到最后才凝结成永不变更的宝、黛的生死爱情。所以,曹雪芹笔下的宝、黛爱情,从爱情的方式来说,也是反传统的、全新的,是以前从未有过的。
三是新的爱情内涵
这一点是宝、黛生死爱情的灵魂,就连上述尤三姐的爱情观也未能深入到这一层。曹雪芹笔下的黛玉和宝钗,本来无论是貌还是才,都是双峰并峙地难分高下,因此宝玉也曾一度难以决定。但是最终促使宝玉决定而且终生不变的是一种原因,《红楼梦》第三十二回说:
湘云笑道:“还是这个情性不改。如今大了,你就不愿读书去考举人进士的,也该常常的会会这些为官做宰的人们,谈谈讲讲些仕途经济的学问,也好将来应酬世务,日后也有个朋友。没见你成年家只在我们队里搅些什么!”宝玉听了道:“姑娘请别的姊妹屋里坐坐,我这里仔细污了你知经济学问的。”袭人道:“云姑娘快别说这话。上回也是宝姑娘也说过一回,他也不管人脸上过的去过不去,他就咳了一声,拿起脚来走了。这里宝姑娘的话也没说完,见他走了,登时羞的脸通红,说又不是,不说又不是,幸而是宝姑娘,那要是林姑娘,不知又闹到怎么样,哭的怎么样呢。提起这个话来,真真的宝姑娘叫人敬重,自己讪了一会子去了。我倒过不去,只当他恼了。谁知过后还是照旧一样,真真有涵养,心地宽大。谁知这一个反倒同他生分了。那林姑娘见你赌气不理他,你得赔多少不是呢。”宝玉道:“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账话不曾?若他也说过这些混账话,我早就和他生分了。”
第三十六回说:
独有林黛玉自幼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等语,所以深敬黛玉。
这里说得清清楚楚,同时也是把宝钗、湘云和黛玉放在一起作了一个比较。钗、湘两人,都极力要宝玉走仕途经济的世俗之路,只有黛玉同他一样反对走仕途经济的道路,对现实社会极为反感,视同污浊的泥沟,要保持自身的洁来洁去,要寻找自己理想的世界——“香丘”。贾宝玉则希望自己能“化成一股轻烟,风一吹便散了”,这就是说他自己不愿在这个污浊的世界留下一丝痕迹。可见反对走仕途经济的道路,向往着理想的世界,向往走自由人生的道路,是他们的共同志趣,也是宝、黛爱情牢不可破的思想基础。由此可见,宝、黛爱情的内涵,已远远不止一般的男女情欲之爱,而是有更深的社会思想内涵的,尽管他们对理想只是朦胧的,但对现实的反对是清醒而强烈的。这就是宝、黛爱情的新的社会内涵。
四是宝、黛爱情悲剧的历史原因
大家知道,封建的婚姻是与封建的政治不可分的,“门当户对”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实际上就是双方政治利益的权衡,结婚首先是为了家族的政治利益,所以选择的标准也首先是政治标准。论门第,林黛玉的上祖虽曾袭过列侯,但到林如海已经是五世,“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至此林如海已只能从科第出身了。林如海虽然是钦点的巡盐御史,但比起贾府的百年望族、世代恩荫来,不可同日而语,何况没有多久,林如海便一病亡故。从此黛玉论门第,已无门第可言;论父母,已经是父母双亡,自己真正是一个孤苦伶仃之人。这就决定了她的婚姻的悲剧命运。《红楼梦》里一再写到黛玉的孤零之感,写到她自己感到无依无靠之悲苦,这对黛玉来说是非常真实的描写。在封建时代,没有了门第,没有了父母,自己又是一个少女,确实已经是前途非常渺茫了。何况黛玉又是性格孤傲,秉绝代之才华,具绝世之容貌,而又鄙视一切,尤其是反对俗世的仕途经济,反对侯门公府所见的一切鄙俗,只有具有同样思想性格、同样才华禀赋,同样反对仕途经济,向往着朦胧的清净理想世界的贾宝玉,才是自己的真正知音。
但是,宝玉侯门公子的现实地位,与黛玉孤零之身,社会地位相去太远。尽管宝玉全身心地爱她,但宝玉在爱情上虽有自主权,在婚姻上却丝毫也没有自主权。而他俩所处的现实社会是只重婚姻而不重爱情的,对于这一点,薛宝钗比他们理智而清醒得多,也可以说是聪明得多。对于林黛玉来说,她只知道要爱情,要心;对于薛宝钗来说,她却知道重要的是要婚姻,要人。因为两者的着眼点不同,用力点也自然不同,甚至黛玉根本不知道要用力,她与宝玉的生死爱情,也完全不是用力的结果,而是他们思想、气质、禀赋自然一致之所致。对于宝玉之爱黛玉,也不是贾宝玉的用力追求,才得到黛玉的爱。宝玉对黛玉虽然百依百顺,但并非是追求,而是爱之所致。由于这样的原因,宝钗觉得,只要得到王夫人和贾母的欢心,就能赢得婚姻,赢得人。但黛玉却不理会这一点,甚至是根本不肯去理会这一点,甚至她觉得如果稍稍用一点点力也是一种卑鄙、一种不洁,这就是黛玉与宝钗之间的差别。
由于门第、社会地位、思想、性格的诸种原因,尽管黛玉对宝玉,赢得了爱情、赢得了心,但却铸成了悲剧。
这个悲剧,不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责任、过错,而是在这个时代根本就不应该有他们这样的人,有这样的人,必定是悲剧。所以这个悲剧是历史造成的悲剧,社会造成的悲剧,因为他们的爱情观念、爱情方式、爱情内涵等太超前了,在他们自已的时代,还没有这样的土壤。